資料來源:千古一草聖 于右任的書法世界
標準草書的發展
民國建立之初,因西學的交流與借鑑日益頻繁,不僅白話文取代了使用上千年的文言文,漢字書寫的複雜與難度,也成了當時知識界倡議改革的重要對象。當時有人主張廢除漢字,改採拼音文字;也有人主張將現行漢字加以簡化,全面使用簡化字。于右任對這一問題也非常關心,他認為很多先進國家,在文字的印刷與書寫是使用兩種書體,所以提出「識讀用楷,書寫用草」的方向,發願要整理出一套統一草書字形的「標準草書」,這是于右任努力了大半生的文化志業。
民國十六年前後,于右任才開始研究草書,民國二十年他成立草書社於上海,延攬了當時對草書有研究的多位書家參與討論,民國二十一年更名為標準草書社,民國二十三年再次更名為標準草書研究會,並在上海各大報章刊登徵求草書碑帖啟事。最早他們曾考慮使用「章草」,因為章草原是「解散隸體」而成的新書體,不僅點劃減少,在書寫上也較便捷,其後因章草有些字形、筆劃仍太過繁複又不易減省而作罷。
之後標準草書研究會同仁曾致力於二王草書的整理,即二王「今草」的大整理,又因注意到同為今草的歷代書家仍有更便捷、簡省的草法更為可取,開始擴大收集歷代草書,以古代童蒙識字用的《千字文》內容為研究對象,進行個別字形、草法的討論,提出「易識」、「易寫」、「準確」、「美觀」的原則,將標準草法分條析理,去蕪存菁,將每一個字的草法加以比較選出唯一的代表字形,並經于右任手定,於民國二十五年出版《標準草書千字文》的雙鉤本。其後屢刊屢印,遷台後仍不斷修正,以期完備。民國五十六年刊行第十次本,是標準草書的最後定本。
標準草書的特色
一、字源有本 博採約取
標準草書是將歷代各家各式草書加以整理,選出最理想的字形結體,使每一個字的草書寫法標準化。讓書寫者易寫,觀看者易識,達到「愛日省時」的實用效益。
在《標準草書千字文》中,選用最多是王羲之的草書二一六字、懷素一二六字、孫過庭六二字。其他如王獻之、賀知章、蘇軾、米芾、祝允明、董其昌等書家都有入選。
當歷代草書中未能找到符合「易識、易寫、準確、美觀」之原則的字形時,標準草書研究會亦自行創製,以《標準草書千字文》第十次本計算,一共有七十六字是前無古人新創草字。
二、字字分立 形符規範
標準草書取章草字字分立的精神,規定標準草書字與字間不得連筆,以確立每一個體的造型。
標準草書研究會將歷代草書之組織予加辨析整理,規定將標準草書部首務必精確,而同一部位更不得異式,凡代表兩個以上部首之符號,則訂有一定之代表符號以為規範。又有系統的將草書依左旁、右旁、字上、字下四類建立六十四個標準字符予以統一。
三、運筆率性 書寫自然
標準草書在字形結體上已有固定之規範,已避開歷代草法各異、不易辨識的問題。標準草書以致用做為優先考量,熟悉標準草書,方能筆隨意轉,下筆從容。
于右任主張運筆應本於「無定法而有定理」之原則,以追求個人特性的書風表現。因此,並不要求書寫者以他的書跡亦步亦趨地模仿。他依據先賢論書提出意在筆先、萬毫齊力、變化、應接等四項基本原則。
總之,標準草書雖在草書外形上加以統一規範,但絕未主張千人一面,於是標準草書或雄渾、或婉約、或樸拙、或典雅,也會因書寫者的審美追求與書法造詣的差別,而展現出完全不同的書風。
(盧廷清老師撰稿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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